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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2025年晋中社火汇演活动期间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
“元宵节”期间,我市将在榆次区文华街举办新春社火巡演活动,为保障本次活动期间的空域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 一、2月10日(正月十三)8时至18时、2月11日(正月十四)8时至14时、2月12日(正月十五)8时至14时,未向晋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备案,禁止在文华街及两侧1000米区域内,升降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(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、孔明灯、大型风筝等)。二、临时管控期间,请广大居民、飞行爱好者和摄影爱好者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,晋中市公安局将对相关管控区域进行巡查,对临时管控期间违规飞行物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。特此通告
晋中市公安局 2025年2月8日End 晋中市公安局 审 核:成慧鹏校 对:陈晓荣编 辑:尚 鑫 举报